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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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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2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芦苇执行董事因公务委托方合英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廖子彬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方合英董事长主持,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6年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方案》

方合英董事长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亦不代理芦苇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6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

芦苇董事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请见本行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披露的相关信息。

七、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职工薪酬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中信银行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

胡罡董事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关于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信银行

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函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对提交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中信银行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信银行本次确定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是依据中信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管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中信银行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2025年12月24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最终薪酬已获确认,其中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企业缴存额。现将已获确认的最终薪酬其余部分(税前)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