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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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自2025年12月25日起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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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
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5年12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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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自2025年12月25日起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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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关于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3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次大会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除非投票人已不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授权委托人已不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名单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四、备查文件
(一)附件一:《关于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附件二:《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25日起调整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大盘精选混合”,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即自2025年12月25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011)或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628)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合计申请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代码:000012)保持目前业务状态不变。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帆科技”)以及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誉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情况
誉帆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誉帆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29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誉帆科技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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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强一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情况
强一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强一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9元/股,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中信建投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强一股份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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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