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24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议案》

根据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五号”)、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九号”)、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十号”)及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恒一号”)等合伙协议条款的约定,上述“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起满5个周年日止”。即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及博恒一号的存续期将分别于2026年1月11日、2026年8月24日、2026年11月9日、2027年1月16日到期。

根据上述基金的实际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博恒一号存续期限均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并同意博辰五号在原投资总额和投资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设立资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主体,用以收购未上市的医美机构资产及其相关业务,其他条款仍以原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商请函》。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五号”)、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九号”)、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十号”)、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恒一号”)的存续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并同意博辰五号在原投资总额和投资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设立资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主体,用以收购未上市的医美机构资产及其相关业务,其他条款仍以原协议为准(以下统称“本次交易”或“基金延期”)。

2、交易背景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与参股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一博辰五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082、2020-084号、2021-002号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九号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一博辰九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87、2021-089、2021-092号公告。因基金实际投资业务的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韩亚资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对合伙协议的部分投资业务条款进行修改,主要涉及“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调整,其他条款仍以原协议为准,对原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96、2021-099、2021-108号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十号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一博辰十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116、2021-118、2021-124号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博恒一号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一博恒一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129、2021-131、2021-145号公告。

根据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及博恒一号的合伙协议条款“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起满5个周年日为止”,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及博恒一号的存续期将分别于2026年1月11日、2026年8月24日、2026年11月9日、2027年1月16日到期。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博辰五号

名称: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荆西社区小微企业孵化园236-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博辰九号

名称: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荆西社区小微企业孵化园227-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博辰十号

名称: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荆西社区小微企业孵化园239-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博恒一号

名称: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荆西社区小微企业孵化园239-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基金运营情况

1、博辰五号

博辰五号已累计投资4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37,047.75万元。截至目前,已有3个项目退出,公司收回退出项目对应的投资本金及收益累计19,844.75万元。基金目前在管项目情况如下:

2、博辰九号

博辰九号已累计投资5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46,053.56万元。截至目前,已有2个项目退出,公司收回退出项目对应的投资本金及收益累计15,771.35万元。基金目前在管项目情况如下:

3、博辰十号

博辰十号已累计投资2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49,718.00万元。截至目前尚无项目退出。基金目前在管项目情况如下:

4、博恒一号

博恒一号已累计投资1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11,14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无项目退出。基金目前在管项目情况如下:

四、基金延期情况

董事会同意,将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博恒一号的存续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其他条款仍以原协议为准。

五、基金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延期事项不涉及基金合伙协议其他条款变更,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各合伙人其他权利义务变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需投入新的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基金进展情况,如有需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