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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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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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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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205,1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401,705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803,411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实业”)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华翔实业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华翔股份691,100股,其持股比例由55.13%减少至5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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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翔股份
股票代码:603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一路南霍侯一级路西侧华翔办公楼
通讯地址:临汾市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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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71361853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春翔
成立日期:1999年6月9日
注册地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一路南霍侯一级路西侧华翔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春翔持股40%,王渊持股30%,王晶持股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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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205,1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401,705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803,411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拟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13日~2026年2月12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报告书签署后,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翔股份297,784,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3%,其中,271,135,07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49,746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翔股份297,09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其中,270,443,97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49,746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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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华翔股份69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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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97,093,720股,其中质押股份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根据最新股本数540,170,563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认购的华翔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华翔股份实行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的,本公司基于持有的上述认购股份而增持的股份亦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就本次认购的华翔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将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本公司认购股票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春翔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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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春翔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