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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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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二锦悦泰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余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天科创、锦悦泰、简阳沱江、沣霏贸易、毅澄贸易和控股子公司简阳海天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各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沣霏贸易、毅澄贸易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各融资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13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3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2025 年1月14日对外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批准的预计2025年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海天科创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锦悦泰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简阳海天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简阳沱江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沣霏贸易提供担保之一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沣霏贸易提供担保之二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

3、保证金额:5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担保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担保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为毅澄贸易提供担保一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为毅澄贸易提供担保二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

3、保证金额:5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担保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担保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稳健运营,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偿还困难的问题。此外,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确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3,940.4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44%;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7,271.5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04%,2025年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3,728.49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