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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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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7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部分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7,0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包括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北京大族天成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天成”)、深圳市华创智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智企”)、深圳市星汉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激光”)、深圳市大族安莱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安莱”)、厦门大族尚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尚立”)、杭州大族观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观微”)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周辉强、张永龙、欧阳静因在上述关联方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同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084.96万元。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均由四舍五入所致;实际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等数据之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大族控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族控股资产总额为1,037,721.22万元,净资产为193,786.5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63.65万元,净利润-19,794.4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族控股资产总额为1,083,712.30万元,净资产为213,581.0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591.98万元,净利润-17,977.0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大族控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5.37%,大族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大族控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大族天成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族天成资产总额为15,634.17万元,净资产为10,020.8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9,676.91万元,净利润391.3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族天成资产总额为14,039.65万元,净资产为9,629.5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4,561.2万元,净利润897.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大族天成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焱担任大族天成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大族天成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华创智企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创智企资产总额为8,036.52万元,净资产为5,447.6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3,664.00万元,净利润-822.6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创智企资产总额为5,863.01万元,净资产为4,090.2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522.01万元,净利润-2,745.5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华创智企是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428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政担任华创智企董事长及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华创智企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四)星汉激光

截至2025年9月30日,星汉激光资产总额为71,523.83万元,净资产为45,421.44万元,2025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45,465.08万元,净利润为3,409.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星汉激光资产总额为59,460.22万元,净资产为41,920.54万元,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为35,816.65万元,净利润为255.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星汉激光系深圳市大族光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16.032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登川担任星汉激光董事,星汉激光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星汉激光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五)大族安莱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族安莱资产总额为9,046.48万元,净资产为3,738.5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3,236.4万元,净利润714.7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族安莱资产总额为3,178.83万元,净资产为2,881.7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081.36万元,净利润-118.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大族安莱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半导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半导体”)参股公司,其持股比例为3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尹建刚和周辉强分别担任大族安莱董事长及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大族安莱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六)大族尚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族尚立资产总额为11,478万元,净资产为3,52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0.8万元,净利润-401.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大族尚立于2025年2月14日成立。

大族尚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半导体参股公司,其持股比例为32.4%,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尹建刚和周辉强将分别担任大族尚立董事长及董事,工商变更预计将于2026年一季度内完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大族尚立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七)大族观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族观微资产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大族观微于2025年2月20日成立。

2025年12月,大族半导体与杭州惠新基金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大族半导体对大族观微持股比例为37.03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尹建刚和周辉强将分别担任大族观微董事长和董事,工商变更预计将于2026年一季度内完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大族观微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经核查,上述关联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即公司、关联方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来确定,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及业务开拓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7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12月19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部分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7,000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同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084.9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周辉强、张永龙、欧阳静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聚维”)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大族聚维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族思聚优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族思聚优”)、大族聚维董事长赵光辉为新股东,同时,公司亦将对大族聚维增资。

赵光辉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与赵光辉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大族聚维28%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大族聚维57%股权,合计持有大族聚维85%股权,族思聚优持有大族聚维10%股权,赵光辉持有大族聚维5%股权,大族聚维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7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聚维”)增资扩股及关联交易之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大族聚维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促进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才与大族聚维长期共同发展,充分调动大族聚维核心团队积极性,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进而强化公司核心业务协同效应,公司决定启动大族聚维增资扩股工作。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大族聚维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族思聚优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族思聚优”)、大族聚维董事长赵光辉为新股东,同时,公司亦将对大族聚维增资。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创投”)、族思聚优及赵光辉拟于近日签订《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根据前述增资协议,大族聚维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现时的3,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其中,族思聚优拟出资500万元认购大族聚维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赵光辉拟出资250万元认购大族聚维新增注册资本250万元,公司拟出资1,250万元认购大族聚维新增注册资本1,250万元,除上述公司出资部分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创投放弃本次增资其余部分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大族聚维28%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大族创业间接持有大族聚维57%股权,合计持有大族聚维85%股权,族思聚优持有大族聚维10%股权,赵光辉持有大族聚维5%股权;大族聚维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赵光辉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赵光辉属于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审议情况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赵光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关联关系:赵光辉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与赵光辉构成关联关系。

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光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族思聚优

族思聚优拟作为大族聚维员工持股平台,由绩效符合条件的员工作为最终出资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截至目前,员工持股平台的份额分配尚未完成,后续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办理相关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鉴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担任族思聚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前述人员未在族思聚优持有任何合伙份额,据此,公司与族思聚优不构成关联关系。

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族思聚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归属母公司口径;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大族聚维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数据为基础,结合其当前发展情况,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之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族思聚优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赵光辉

目标公司: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和乙方为目标公司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分别持有目标公司5%和95%股权;丙方为乙方为首的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团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丁方为目标公司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团队代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激励丙、丁双方为首的管理团队把大族聚维迅速做大做强,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增资及激励协议:

(一)增资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丁方一起参与本次目标公司的增资,各方增资金额及增资后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具体对应如下: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管理

获得股权的员工通过持股平台享受目标公司的分红权;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任命应经甲方认可;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分配,原则上根据员工合伙人的业绩贡献进行,考核及分配方案需向甲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相关职能部门报批。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大族聚维增资扩股及关联交易事项,旨在为大族聚维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大族聚维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促进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才与大族聚维长期共同发展,充分调动大族聚维核心团队积极性,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进而强化公司核心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后,大族聚维仍为公司持股85%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赵光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市大族聚维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