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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号)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763,77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86,226.4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终止保荐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并于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开立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账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至此,公司开立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