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9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01月0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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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5年12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01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01月09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证券部
邮编:518129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登记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惠明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三)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12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9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东海”)双方开展项目合作的意向和指导性文件,该协议签署后是否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以及最终合作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情况而定。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抓住新能源与固态电池产业领域的发展机遇,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拟与投控东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产业并购投资和区域业务合作领域展开合作。公司与投控东海拟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该投资合作事项将遵循基金投资运作的惯例,主要聚焦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与参股子公司项目投资,兼顾新能源固态电池产业链行业上下游投资与并购。
拟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计划认缴规模15亿元人民币,其中,投控东海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5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不超过5.25亿元,其他份额由投控东海负责募集。具体出资时间、金额、其他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投资策略等相关事宜,以后续各出资主体共同签署的正式合伙协议为准。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和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控东海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露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恒升街2号中国国有资本风投大厦A塔A12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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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投资领域:工业科技、数字智慧、生命健康领域等。
登记备案情况:投控东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7037。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投控东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投控东海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经查询,投控东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的
本次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主要目标在于充分发挥产业资本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与乙方金龙羽集团上市公司产业基础与新能源固态电池领域的全产业链布局,抓住新能源与固态电池产业领域的发展机遇,拓宽上市公司投资渠道,助力加快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的实施。
2、合作内容
(1)产业并购基金
围绕乙方在新能源战略规划、固态电池产业链布局及外延并购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双方一致同意探索合作设立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基金认缴规模15亿元,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500万元,乙方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不超过5.25亿元。基金主要聚焦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与参股子公司项目投资,兼顾新能源固态电池产业链行业上下游投资与并购。
(2)投融资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开展股权投资领域业务合作。甲方根据自身项目资源及产业研究等优势,向乙方提供优质项目资源,与乙方探索联动项目投资等。
(3)区域业务合作
甲方借助深投控及旗下管理的地方基金资源网络,可为乙方在业务合作方面提供各地方的政策梳理和落地支持等服务,助力乙方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探索设立合资公司、研发中心或区域分公司等方式,拓宽产品市场、加深区域业务合作。
3、其他事项
双方同意,本协议仅作为双方开展项目合作的意向和指导性文件,合作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书为准,除保密条款,其他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公司与投控东海双方开展项目合作的意向和指导性文件,该协议签署后是否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以及最终合作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情况而定。
3、拟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主要聚焦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与参股子公司项目投资,兼顾新能源固态电池产业链行业上下游投资与并购,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
4、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2、本次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将根据本次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9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的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惠东材料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顺利推进建设工作,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根据银行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要求,孙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以10,000万元全额认缴,均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孙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
2、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孙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新能源”)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新平大道3689号科创楼6楼643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增资前后,惠东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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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新能源已向惠东新能源实缴出资20,000万元。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深圳新能源自有资金,或公司为深圳新能源提供借款。
4、惠东新能源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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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增资前后,惠东新能源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6、经查询,惠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是为满足银行对贷款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要求,有利于推进惠东材料项目的建设工作,交易目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增资金额在惠东材料项目的总投资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分批实缴出资,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8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6%。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孙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2025年4月1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新能源”)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惠东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2亿元。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惠东材料项目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惠东材料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顺利推进建设工作,惠东新能源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度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0年,贷款专项用于惠东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包含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必要开支),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为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项目贷款额度、期限、用途、担保方式等以银行实际批复及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惠东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深圳新能源拟与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新能源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1、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新平大道3689号科创楼6楼643房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2、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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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惠东新能源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截至目前,惠东新能源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不含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的抵押);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0元。
5、经查询,惠东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被担保人二
1、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2号办公楼1101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1.67%,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3%
2、深圳新能源(单体)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截至目前,深圳新能源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不含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抵押);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0元。
4、经查询,深圳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项目贷款及担保事项、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贷款/融资额度、期限、用途、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银行、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在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孙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是公司布局和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惠东新能源作为惠东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其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申请项目贷款,同时由相关主体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惠东新能源合理利用项目贷款优势,进一步推动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研究成果的产业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被担保对象惠东新能源运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管理,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本次项目贷款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是公司布局和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深圳新能源作为该业务板块的统筹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时由相关主体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深圳新能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运营资金需求。
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新能源运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持有被担保对象91.67%股权,实际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决策,能够有效管控担保风险,故其他股东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6%。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8,557.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8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惠东材料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顺利推进建设工作,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度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0年,贷款专项用于惠东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包含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必要开支),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为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项目贷款额度、期限、用途、担保方式等以银行实际批复及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惠东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孙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拟与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提款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孙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孙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惠东材料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顺利推进建设工作,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根据银行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要求,孙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10,000万元全额认缴,均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孙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全部事宜。
《关于孙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抓住新能源与固态电池产业领域的发展机遇,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拟与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东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投控东海拟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基金计划认缴规模15亿元人民币,其中,投控东海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5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不超过5.25亿元,其他份额由投控东海负责募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和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12日在公司办公地址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