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5-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8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50%;截止2025年12月24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6,396,505.21元,年度已实现收益为26,714,410.23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应分配金额不低于13,357,205.1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98866)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6)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7)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本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ncfund.com.cn。

(8)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