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7)。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8号天明科技大厦11楼综合会议室。
3、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汴京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38,480,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6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898,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58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8,312,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731,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1,58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473,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5,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47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7,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47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5,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471,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3,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7%;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47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03,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云梦律师、黄靖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