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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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朝晖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3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5,639,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12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0,588,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20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6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5,051,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13 %。

(2)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19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5,443,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03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16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5,051,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13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议案3及4.01、4.02,以普通决议审议其余议案,对议案1、议案4进行逐项表决,议案1、2、3、5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1.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徐志锋先生、张宇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钟朝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2,937,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85%;反对22,6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9%;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2,741,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49%;反对22,6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44%;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钟朝晖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钟剑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2,93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78%;反对22,6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9%;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2,73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23%;反对22,6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44%;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钟剑威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赖宏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3,32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33%;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56%;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2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32%;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42%;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赖宏飞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志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3,321,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31%;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56%;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2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25%;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42%;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徐志锋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宇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3,326,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38%;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56%;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29,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51%;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42%;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张宇洵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李伯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95,096,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900,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5%。

李伯侨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刁英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95,07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879,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1%。

刁英峰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曾玉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95,0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879,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9%。

曾玉霞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5,53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4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8%;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63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72%;反对121,869,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03%;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8%;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8%;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1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1%;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4.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1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1%;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4.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8%;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8%;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9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431%;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678,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45%;反对17,894,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2%;弃权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1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1%;反对121,853,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576%;弃权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1,582,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01%;反对103,997,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99%;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5,60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09,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9%;反对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三、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宗珍律师、张尹昇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在当天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钟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钟剑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钟烈华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钟烈华先生系公司的核心领军人物,他带领公司紧紧抓住国家改革开放及行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并于2008年5月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以来至第三届董事会其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2018年被授予“改革开放40周年广东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为传承其优秀的、丰富的管理理念,继续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文化传承与长远发展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董事会决定聘任其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为履职产生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但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李伯侨先生、徐志锋先生、张宇洵先生、李斌先生七名董事组成,钟朝晖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由刁英峰先生、李伯侨先生、李斌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刁英峰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由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五名董事组成,曾玉霞女士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钟朝晖先生、李伯侨先生、曾玉霞女士三名董事组成,李伯侨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赖宏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赖宏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薪酬按照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执行。

董事会秘书赖宏飞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3-7887036;传真:0753-7887233;电子邮箱:mzjllhf@126.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证券部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钟华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华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常务副总经理薪酬按照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执行。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延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延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副总经理薪酬按照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执行。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崇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崇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副总经理薪酬按照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执行。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青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财务负责人薪酬按照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和公司薪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丘增海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丘增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钟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钟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证券事务代表钟昊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3-7887036;传真:0753-7887233;电子邮箱:tp@tapai.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证券部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一)企业经营目标

1、净利润目标:实现产销水泥1,600万吨,全集团净利润目标5.3亿元。

2、2026年主要思路和措施

(1)全面加强极致降本工作,推动成本管控系统化、精细化、常态化,细化各业务单元及层级考核指标,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实现成本水平有效控制与竞争能力实质提升。

(2)推进塔牌智慧工厂研发工作,全面落实AI大模型开发应用战略,构建"云端控制面+厂区边缘计算+自动化运维与AI工作流"工业4.0体系,重点开展降碳技术研究应用、MPC人才技术储备、IT基础设施建设、自动化运维与AI工具培训普及。

(3)夯实水泥主业根基,通过强化资源保障确保石灰石稳定供应,加强生产组织和质量管理优化产品结构,加速绿色转型与数智赋能实施技术改造,深化品牌建设与实施科学营销提升市场竞争力。

(4)培育发展多元业务,做大环保业务加快项目建设与市场开拓,加快发展新能源业务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投资业务发展聚焦优质投资项目。

(5)整合提升混凝土业务,全资控股企业着力提升销量严控应收账款,参股企业灵活推进股权整合,加强机制砂石项目运营管理。

(6)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激活组织活力,健全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推行末位调整,健全薪酬与考核体系构建差异化薪酬制度,加强人才培养推进人才梯队建设。

(7)发挥物资采购效力,围绕"降本、稳供、强链、控险"目标推进绿色采购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研判与战略采购能力,优化供应链结构推进数字化采购。

(8)创造财务管理价值,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快财务信息化体系建设,深化业财融合,有效支撑经营决策。

(9)维护资本市场形象,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ESG管理和投资者关系,增强市场信任与回报。强化合规风控和舆情应对,维护公司声誉与市值。

(10)加强廉洁履职管理,严格落实廉洁履职管理主体责任构建"亲清"工作关系,强化依法依规决策和团队监督管理。

(11)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弘扬"团结、求实、奉献、创新"企业精神,加强规章制度宣贯强化制度执行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履行社会责任。

《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是公司自身提出的内部生产经营目标,不是盈利预测,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赖宏飞先生:男,1977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9年3月起在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年3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2013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2018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赖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7,1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华胜先生:男,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10月至2015年6月,先后在文福水泥厂、鑫达旋窑、金塔水泥、惠州塔牌任职,先后担任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长、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等职务;2014年至2016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7月起至2022年12月先后担任本公司蕉岭分公司万吨线项目筹建常务副总指挥、筹建总指挥、经理、党总支书记。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钟华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9,2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延东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6年10月,先后在金塔水泥、鑫达旋窑、本公司总工程师室任职,先后任质检员、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艺工程师;2006年11月至2008年10月在惠州塔牌任工艺副总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13年12月在福建塔牌先后任筹建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本公司工艺副总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工艺首席工程师,兼任本公司蕉岭分公司万吨线筹建副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202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延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8,2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崇辉先生:男,1973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水泥工艺助理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3年9月在文福水泥厂任化验室质检员、工艺员;1993年9月至1998年11月在华山熟料厂任化验室副主任、主任;1998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恒基建材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09年9月至2013年12月在鑫达旋窑、鑫盛能源任常务副经理、经理;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任本公司生质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25年1月任惠州塔牌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福建塔牌经理。

李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青先生:男,198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2017年10月至2023年2月在蕉岭县长潭镇人民政府工作;2023年入职本公司,2023年2月起先后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助理会计师、会计师、本公司蕉岭分公司副经理,2025年12月起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

刘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丘增海先生: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85年至2007年4月,先后任金塔水泥机电车间主任、副经理、经理、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鑫盛能源、鑫达旋窑党支部书记;2007年4月至2009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鑫盛能源、鑫达旋窑、福建塔牌经理;2009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丘增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昊先生:男,198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年8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塔牌文化综合办对外管理员、塔牌创投证券管理专员、主管。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钟昊先生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选举及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第七届董事会由9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徐志锋先生、张宇洵先生、李斌先生(职工董事);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钟朝晖先生担任董事长,钟剑威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前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及《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李伯侨先生、徐志锋先生、张宇洵先生、李斌先生七名董事组成,钟朝晖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由刁英峰先生、李伯侨先生、李斌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刁英峰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由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五名董事组成,曾玉霞女士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钟朝晖先生、李伯侨先生、曾玉霞女士三名董事组成,李伯侨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赖宏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聘任钟华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刘延东先生、李崇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赖宏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丘增海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因工作安排需要,何坤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徐政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他们和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

职工董事李斌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李斌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李斌先生简历

李斌,男,196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9年5月先后担任梅州市文福水泥有限公司工会干部,蕉岭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副经理,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惠州龙门分公司副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 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职工董事。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以及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28日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12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李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2,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