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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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5-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5-067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

●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入等)已全部使用完毕,后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注销,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8,646,366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6,494,691.5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174,380.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2,320,310.66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109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授权,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4-073)。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成,满足结项条件,公司现决定将其予以结项。

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入等所致。

四、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为了方便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