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已结项,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47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235,039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999,926.1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038,899.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961,026.53元。2022年3月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0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义务。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进行结项,并拟在代付款项全部结清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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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待付款项已全部结清,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