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9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6人,实际出席董事1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顾建忠董事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顾建忠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施红敏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关于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10人)
顾建忠、施红敏、叶峻、于福林、李正强、杨德红、陶宏君、庄喆、董煜、甘湘南。
主任委员:顾建忠。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5人)
肖微、施红敏、董煜、应晓明、靳庆鲁。
主任委员:肖微。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6人)
杨德红、叶峻、孔旭洪、黎健、牛韧、肖微。
主任委员:杨德红。
(四)审计委员会(5人)
薛云奎、孔旭洪、肖微、应晓明、靳庆鲁。
主任委员:薛云奎。
(五)提名与薪酬委员会(5人)
靳庆鲁、叶峻、于福林、李正强、薛云奎。
主任委员:靳庆鲁。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6人)
施红敏、叶峻、孔旭洪、杨德红、黎健、肖微。
主任委员:施红敏。
于福林先生须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施红敏先生为上海银行行长。
五、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聘任胡德斌为副行长,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聘任俞敏华为副行长,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聘任陈雷为副行长,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胡德斌先生、俞敏华先生、陈雷先生为上海银行副行长。
六、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聘任施红敏为首席财务官,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聘任胡德斌为首席信息官,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施红敏先生为上海银行首席财务官、聘任胡德斌先生为上海银行首席信息官。
七、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李晓红女士为上海银行董事会秘书。
八、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刘方先生为上海银行总审计师。刘方先生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总审计师任职资格后就任。
九、关于聘任业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聘任朱守元为业务总监,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聘任武俊为业务总监,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朱守元先生、武俊先生为上海银行业务总监。
十、关于委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委任姚秦为证券事务代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委任杜进朝为证券事务代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委任姚秦先生、杜进朝先生为上海银行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
上海银行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信息
施红敏:男,1968年10月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技术经济专业,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兼首席财务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财务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政策制度处高级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银行副行长等职务。
胡德斌:男,1968年10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总工程师助理、开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国工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上海)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上海银行首席信息官,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俞敏华:男,1976年9月出生,毕业于上海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银行副行长。曾任上海农商银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农商银行杨浦支行党总支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上海农商银行杨浦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陈雷:男,1978年5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政工师。现任上海银行副行长。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团委书记、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总行直属党委委员等职务。
李晓红:女,1969年12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法学博士。现任上海银行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处处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助理(挂职)等职务。
刘方:男,1981年1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工程硕士,审计师。曾任审计署上海特派办财政审计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金融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川绵阳平武县审计局副局长(挂职);审计署上海特派办财政审计处副处长,金融审计二处副处长、处长、一级调研员等职务。
朱守元:男,1971年8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银行业务总监、战略集团与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浦东分行党委书记,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副行长,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上海银行市中管理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政府与集团客户部总经理,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总监级),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政府与集团客户部)总经理(总监级),上海银行浦东分行行长等职务。
武俊:男,1969年9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银行业务总监、金融同业部总经理兼上海同业中心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助理,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上海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海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部总经理,上海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红敏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559,000股,胡德斌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541,616股,俞敏华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80,997股,陈雷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31,200股,李晓红女士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170,000股,刘方先生未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朱守元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70,000股,武俊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88,825股。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3楼上海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顾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6人,出席15人,顾建忠董事长、施红敏副董事长、叶峻董事、孔旭洪董事、李正强独立董事、杨德红独立董事、陶宏君董事、庄喆董事、董煜独立董事、牛韧职工董事、肖微独立董事、薛云奎独立董事、应晓明董事、靳庆鲁独立董事、甘湘南董事出席会议;黎健董事因其他公务等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红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提案
2.01、选举顾建忠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选举施红敏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选举叶峻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选举应晓明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选举于福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选举孔旭洪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选举黎健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选举陶宏君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选举庄喆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选举甘湘南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江逸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