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33759、133782 债券简称: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凤喜、周彬、李春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6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224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凤喜、周彬、李春雷: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出售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股权,该股权转让事项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导致公司2018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告(2014年修订)》第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下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凤喜、时任总经理周彬、时任财务总监李春雷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刘凤喜、周彬、李春雷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凤喜、周彬、李春雷:
经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将持股51%的子公司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给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交易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你公司2018年半年报中相关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2.1条、第2.5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刘凤喜、时任总经理周彬、时任财务总监李春雷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三、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和《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决定书》和《监管函》中所述于2018年发生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凤喜、周彬、李春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60号)。
(二)《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224号)。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