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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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四方大厦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孙卫国先生、李成榕先生、谢会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表决,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应表决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修订《总裁工作细则》,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0、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1、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2、审议通过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3、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4、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5、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6、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7、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8、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9、审议通过制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0、审议通过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审议通过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关联董事刘志超先生、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赵志勇先生、郗沭阳先生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子议案1.2、1.15、1.16、1.17、1.18、1.21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具体内容及制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2、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上位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并制订部分新的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其余管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本次制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可能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风险控制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用效率及收益;

2、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3、产品品类及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投向证券公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和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共同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即在任一时点的前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4、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进行严格把控,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大型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要求理财产品的底层投向为本金保障型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公司将持续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必要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购买相关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27元/股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27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9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6、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启航2号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5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1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4,000股。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27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87,78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3,183,500股变更为833,169,5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数据,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后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报告出具日,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4,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4,000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秦春梅

4、联系电话:010-82181064

5、电子邮箱:ir@sf-auto.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