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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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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骈文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凯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凯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范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凯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同类业务占比基数为2024年数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冉股份”)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普冉股份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普冉股份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半导”)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中微半导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中微半导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核芯互联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芯互联”)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核芯互联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核芯互联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5月,公司与普冉股份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公司为普冉股份提供集成电路测试相关业务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5月12日,若届时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2025年3月,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伟测”)与普冉股份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南京伟测为普冉股份提供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6月9日,若届时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2024年2月,公司与中微半导签署了《委外加工合同》,就公司为中微半导提供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 2027年2月20日,若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或订立新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每次自动延期 1年。

2023年8月,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伟测”)与核芯互联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无锡伟测为核芯互联提供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 2026年8月13日,若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或订立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除已签署合同外,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执行具体的业务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伟测科技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范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遵循自愿、有偿和公平的商业原则,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凯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中同步披露公司2025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备注:同类业务占比基数为2024年数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冉股份”)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普冉股份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普冉股份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半导”)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中微半导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中微半导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核芯互联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芯互联”)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凯担任核芯互联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履约能力分析:核芯互联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5月,公司与普冉股份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公司为普冉股份提供集成电路测试相关业务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5月12日,若届时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2025年3月,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伟测”)与普冉股份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南京伟测为普冉股份提供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6月9日,若届时双方未订立新合同,则该合同继续有效。

2024年2月,公司与中微半导签署了《委外加工合同》,就公司为中微半导提供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 2027年2月20日,若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或订立新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每次自动延期 1年。

2023年8月,全资子公司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伟测”)与核芯互联签署了《测试服务合同》,就无锡伟测为核芯互联提供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交货、付款、验收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至 2026年8月13日,若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或订立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除已签署合同外,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执行具体的业务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伟测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伟测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