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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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10,440,713股

3、发行价格:19.06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取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原则性意见;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有权内部决策机构授权或批准;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本次交易已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价格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费用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06元/股。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0,440,713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4,999,989.7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289,537.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8,710,452.32元。

3、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62号),截至2025年12月16日,中金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2,104,999,989.78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63号),截至2025年12月17日,发行人已收到中金公司划转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后实际到账金额2,091,552,489.7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4,999,989.7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26,289,537.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078,710,452.32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10,440,713.00元,转入资本公积1,968,269,739.32元。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12月25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110,440,713股,登记后股份总数3,305,023,393股。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详见披露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主承销商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及披露日期为2025年12月27日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法律顾问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及数量

2、限售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锁定期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发行对象简介

1、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高扬

6、青岛国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8、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三) 发行对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194,582,680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存在因被动稀释而跨越1%刻度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10,440,71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的延伸,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在半导体硅片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对标的公司的管理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体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联席主承销商

(三)法律顾问

(三)审计机构

(四)验资机构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