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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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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一082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华磊先生主持。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86名,代表股份数量为2,082,27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8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因2名股东在现场投票前已进行网络投票,故参加现场投票的有效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00,06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28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82,212,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45%;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85名,代表股份数量为682,276,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53%。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雷萌先生和刘洁女士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决议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方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400,00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方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377,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35%;反对119,844,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54%;弃权2,05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0,377,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35%;反对119,844,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54%;弃权2,05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控股股东关联方借款及资金受托支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方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400,00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方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770,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8%;反对6,182,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1%;弃权1,32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74,770,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8%;反对6,182,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1%;弃权1,32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7,91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78%;反对121,94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61%;弃权2,417,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7,91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731%;反对121,94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26%;弃权2,417,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7,62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39%;反对122,19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85%;弃权2,44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7,62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307%;反对122,197,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103%;弃权2,44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避免同业竞争及经营业绩的承诺

2023年7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裁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胞胎农业”)作为产业投资人认购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14亿股A股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正式变更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鲍洪星先生、华涛女士、鲍华悦女士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破产重整完成后,双胞胎农业及其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以下合称“双胞胎”)与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维护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助力上市公司改善经营水平,双胞胎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双胞胎农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作出承诺:本公司及关联方/本人将于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的2年内,启动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并在重整完成后的4年内完成相关业务及资产的整体上市。

(二)关于经营业绩的承诺

双胞胎农业承诺,上市公司重整完成后且双胞胎农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

(1)在本次重整完成后2年内,上市公司实现栏位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猪上市率超过93%;

(2)在本次重整完成后2年内,实现上市公司母猪场平均PSY(单头母猪年产猪苗数量)达到25头以上,生猪养殖料肉比低于2.7,断奶苗综合成本低于390元/头,生猪上市综合成本较2023年水平下降1.5元/斤以上。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双胞胎农业发来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展的告知函》。目前,双胞胎已经开始启动资产注入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相关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合规性要求。

(二)关于经营业绩的承诺履行情况

在双胞胎的帮扶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改善,截至11月30日,上市公司实现栏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包含租赁),生猪上市率达到93%以上,母猪场平均PSY(单头母猪年产猪苗数量)达到27头,生猪养殖料肉比2.68,断奶苗综合成本307元/头,生猪上市综合成本较2023年水平下降2.5元/斤以上,已达成上述经营业绩承诺。

公司将根据相关方通告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一08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12月25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的下属子公司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正邦”)收到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13破6号之四),裁定确认朝阳正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其破产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7月25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辽13破申8号之二),裁定受理债权人张秀春对朝阳正邦的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下属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9月4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13破申8号)及《决定书》((2025)辽13破6号),朝阳中院裁定受理张秀春对朝阳正邦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朝阳正邦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下属子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年9月5日,管理人发布《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2025)朝阳正邦破管函字第1号),通知债权人于2025年10月8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并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23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准许朝阳正邦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准许下属子公司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情况》,告知《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均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5年10月14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13破6号),朝阳中院裁定批准《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5年12月25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13破6号之四),裁定确认朝阳正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其破产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朝阳中院审查认为: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提请确认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朝阳正邦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会化解其债务危机,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5)辽13破6号之四)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