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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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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25年5月7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投资期限自2025年5月7日-2026年5月6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6日、5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11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天天鑫稳益固收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

2、发行人:工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14,000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PR1风险

6、年化收益率:1.86%

7、产品期限: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2025年11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500万元向工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天天鑫稳益固收类开放法人产品6号

2、发行人:工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4,500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PR1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50%-1.90%

7、产品期限: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2025年12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99JG077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发行人:浦发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低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0.70%或1.93%或2.13%

7、产品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4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2025年12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25年第658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发行人:农业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40,000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低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0.70%-2.20%浮动

7、产品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3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上述投资理财业务均为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也会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2、风控措施。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业务开展后,公司财务部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审计部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证券部根据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业务进展及损益情况。

三、前述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36,600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317,600万元,实现收益为1,358.90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7%;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

2、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出现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情况。

五、备查文件

相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等。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金红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30名,代表公司股份1,078,155,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592,037,98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0,170,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71,867,988股)的68.59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名,代表公司股份1,011,80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15名,代表公司股份66,350,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18名,代表公司股份79,563,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065,96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3%;反对12,132,7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3%;弃权57,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373,2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783%;反对12,132,7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91%;弃权57,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6,008,1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3%;反对12,089,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弃权57,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6,132,6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49%;反对11,972,0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4%;弃权5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7,955,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1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9,363,4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3%;反对18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4%;弃权1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金红阳先生、施国军先生和谭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章卡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6,668,3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8,076,7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1%;表决结果为当选。

②选举张三云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6,563,3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7,971,7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1%;表决结果为当选。

③选举金红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6,402,5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7,810,8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69%;表决结果为当选。

④选举施国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7,010,1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8,418,5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07%;表决结果为当选。

⑤选举谭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6,962,7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8,371,1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11%;表决结果为当选。

(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左敏女士、何伟挺先生和沈婉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选举左敏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7,076,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8,484,4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5%;表决结果为当选。

②选举何伟挺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7,075,9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8,484,2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3%;表决结果为当选。

③选举沈婉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为1,077,075,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78,484,2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3%;表决结果为当选。

以上八名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晴和郑彦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方赛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2025年12月26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一致同意选举方赛健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赛健先生的主要简历附后。

方赛健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方赛健先生近五年主要简历

方赛健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行政管理本科学历,具有20多年的营销管理经验;曾任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暖通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等,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伟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26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章卡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经参会董事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金红阳先生主持,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其中,金红阳先生获得9票,当选为董事长;施国军先生获得9票,当选为副董事长;金红阳先生获得9票,当选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前述职务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左敏女士、何伟挺先生和董事章卡鹏先生,左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何伟挺先生、沈婉萍女士和董事张三云先生,何伟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沈婉萍女士、左敏女士和董事方赛健先生,沈婉萍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同意聘任施国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同意聘任谭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谭梅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同意聘任李斌先生、谭梅女士、戚锦秀先生、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会议同意聘任陈安门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上述人员的主要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事宜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确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换届选举、聘任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金红阳先生(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国军先生(副董事长)、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谭梅女士和方赛健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左敏女士、何伟挺先生和沈婉萍女士

上述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左敏女士

委员:何伟挺先生、章卡鹏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何伟挺先生

委员:沈婉萍女士、张三云先生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沈婉萍女士

委员:左敏女士、方赛健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施国军先生

副总经理:李斌先生、谭梅女士、戚锦秀先生、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

董事会秘书:谭梅女士

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简历附后。

三、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增设职工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冯济府先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济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义虎先生、郑丽君女士、祝卸和先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金红阳先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红阳先生持有公司1.10%的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份管理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届满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主要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主要简历

金红阳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30多年的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董事。持有公司1.10%的股份、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6.14%的股权;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施国军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8月出生,有机化工本科学历,具有30多年的市场营销和管理经验;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持有公司0.65%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40多年的企业决策管理经验;曾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董事长、浙江省人大代表、临海市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伟星股份董事、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董事等,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台州市人大常委、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临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5.18%的股份、伟星集团15.97%的股权、慧星公司17.59%的股权;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具有40多年的企业决策管理经验;曾任伟星股份副董事长、台州市政协委员等,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伟星股份董事、伟星光学董事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1.96%的股份、伟星集团10.88%的股权、慧星公司12.17%的股权;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谭梅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具有20多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和18年董秘从业经历;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54%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方赛健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行政管理本科学历,具有20多年的营销管理经验;曾任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暖通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等,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伟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左敏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6月出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复合材料学会副秘书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左敏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何伟挺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2月出生,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州工业控制技术研究院智能装备研究所副所长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何伟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沈婉萍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0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台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沈婉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斌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同时兼任天津市北辰区人大代表。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戚锦秀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具有30多年的生产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0.23%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安门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审计学本科学历,具有20多年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经验;任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0.38%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敏君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3月出生,公共事业管理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20多年的企业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持有公司0.04%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晓飞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6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具有20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持有公司0.04%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