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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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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1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6年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三年。

● 交易限额

● 由于华电财务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3年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将于2026年7月到期。考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华电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于华电财务公司与公司分别为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款3,000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华电财务授信额度83,182.87万元,其中向华电财务公司申请贷款3,000万元,贷款余额为0元;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97,253.97万元。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含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主要服务内容

1.金融服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业务;结算服务业务;综合授信服务业务;其他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2.存款服务业务

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取自由,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提供的同等存款利率均值且不低于华电财务公司吸收中国华电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活期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25%(含),且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3.结算服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华电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 华电财务公司均免费为公司提供各类结算业务。

4.综合授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可为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每年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期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可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档次的贷款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同时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华电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华电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华电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需求。

5. 其他金融服务

华电财务公司将按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其提供经营范围内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可以开展的其他金融服务,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华电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0.5亿元。

(三)合同生效条件

1.华电财务公司满足有关合规性要求。

2.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3.订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四)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须在保证公司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华电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华电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公司的利益。

2.华电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华电财务公司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情况,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3.华电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相关要求,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文件资料。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电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回避了表决,3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通过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已制定《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该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取每年不超过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在华电财务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及其它金融业务,基于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为规范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每半年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的,制定了《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该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0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均控制在预计范围内;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公司于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和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1-11月公司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收入为22.8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23,800万元。2025年1-11月实际采购金额5,278.85万元,主要为公司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等1,411.15万元,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379.55万元,郑州分公司租赁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116.00万元;剩余3,372.15万元为对关联方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2025年1-11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收入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签关联交易订单未达预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优化采购管理,持续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关联采购金额有所减少。

以上是公司2025年1-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5年新签合同情况及2026年市场情况预判,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59.22亿元,较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收入授权额度有所增加,关联交易比约51.50%。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另外,预计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30,480万元,较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采购授权额度有所增加,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3%,主要为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郑州分公司租赁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以及对关联方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集团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板块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集团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块:重工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源技术研究与服务。华电科工集团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理模式和资源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84,315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刚平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文)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9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江毅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5年11月底,华电科工集团持有公司62.8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集团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科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物料输送工程主要以系统研发、设计、装备制造、项目管理为一体,提供智能化、环保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主要从事环保型圆形料场系统、港口码头装卸系统、电厂输煤系统、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系统、管状带式输送机系统、露天矿半连续开采系统等物料输送工程总承包业务。

2、热能工程业务方面

热能工程主要提供电站四大管道、空冷系统的设计、供货、加工、安装、调试和总承包服务;为在运行机组综合效能提升、节能降耗、灵活性改造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开展基于熔盐储能技术的火电机组灵活深度调峰业务。

3、钢结构工程业务方面

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是以高端钢结构的新产品、新技术的设计研发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业务范围涵盖钢结构的工程系统设计、技术研发、新产品制造与安装、工程总承包服务,产品包括风电塔架、光伏支架、钢结构冷却塔、工业重型装备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及新型空间结构体系。

4、海洋工程业务方面

海洋工程主要提供海上风电场及海上光伏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风电场运营维护等业务,并积极拓展海上制氢、海洋牧场、海上能源岛等海洋工程建设、运维及海洋能源综合开发业务。

5、工业噪声治理工程业务

工业噪声治理工程主要提供专业、科学、经济高效的噪声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和高质量的噪声治理产品,并提供从现场测试、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产品设计及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一体化服务。

6、氢能业务方面

氢能工程聚焦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提供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PEM电解水制氢装置等装备研发制造;提供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碱性电解槽用复合隔膜、膜电极等核心材料研发制造;以及提供新能源制氢工程总包服务、运营管理、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

7、醇氨业务方面

醇氨业务主要提供可再生能源制取绿色化工燃料的技术开发、项目开发、核心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

8、绿色智慧港口业务方面

绿色智慧港口工程主要提供港口穿越式双小车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全自动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新型门架式链斗卸船机等港口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智能任务调度ECS系统等港口智慧系统开发、零碳港口系统建设等业务。

9、数智化业务方面

数智化工程主要围绕EPC工程、智能工厂、智慧电厂等核心场景,构建贯穿全生命周期的数智化业务服务体系。在工程建设侧,开展电力EPC工程全生命周期数智化业务,涵盖数智化设计、智慧工地与数智化运维。在生产制造侧,大力发展智能工厂业务,推动制造过程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在资产运营侧,深耕智慧电厂业务,为发电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低碳的智能化运营解决方案。同时,专注于将人工智能与无人机等创新技术,深度融入工程、工厂、电厂的具体业务场景,研发落地智能巡检、安全监控、优化控制等应用。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达成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2026年,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以保证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3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额为8.18亿元的电厂双曲线钢冷塔

及间接空冷系统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方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联合体成员)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了《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万千瓦煤电EPC总承包项目C标段一钢结构空冷塔及间接空冷系统总承包工程》合同,总合同金额约为81,832.0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具有电力行业标杆示范作用,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钢结构空冷塔及间接空冷系统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成立日期:1995年5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增强

主要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政策法规课题研究;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人防工程设计。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万千瓦煤电EPC总承包项目C标段一钢结构空冷塔及间接空冷系统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制造、采购、施工、调试、物资代保管、项目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总承包工作。

合同金额:81,832.00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为承包方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标段内钢结构空冷塔及间接空冷系统总承包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接收合同付款并协调联合体成员全面履行合同,后续将与联合体成员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联合体分工进一步明确双方合同金额。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购置款、建筑工程款和安装工程款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量保证金等。

履行期限: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中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项目六台机组全部投产时间预计为2028年1月30日。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包括质量违约、工期延误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行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85%。

本项目承建的双曲线钢结构冷却塔及间接空冷系统具有行业标杆示范效应,钢结构冷却塔技术标准与双曲线塔型创新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在大型空冷系统领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项目交付等核心能力,公司承建的新疆华电哈密热电钢结构空冷塔EPC总承包项目曾获得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本项目的成功签订将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在钢结构冷却塔及间接空冷系统领域的行业技术领先优势与品牌影响力。2024年公司间冷塔业务签订合同7.01亿元,本项目的签订与实施将推动公司巩固并扩大市场占有率,强化行业领先地位,为未来业务持续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9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刁培滨先生、职工董事李昂先生、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吴培国先生、陆宇建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4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刁培滨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均控制在预计范围内;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1-11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和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二、《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获得综合授信额度每年不超过25亿元,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25%(含),且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0.5亿元,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三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刁培滨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已制定《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该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取每年不超过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在华电财务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及其它金融业务,基于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核销青海盐湖硝酸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因客户已完成破产清算程序并注销,公司相应核销7,608,046.70元应收账款及122,781.59元其他应收款。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资产损失核销条件,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对本次核销的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六、《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七、《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八、《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九、《关于修改公司〈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十、《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2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3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3日

至2026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1月9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