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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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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

李华先生简历

李华先生,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人工智能应用工程师职称。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深圳威通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开发工程师等职务;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小白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用软件经理、应用软件副总监,现任研发中心副总监,分管AI与软件部门,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6,076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