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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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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申柯先生、解浩然先生、易玄女士、杨军先生、李旭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李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担任公司顾问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有效延续和战略目标达成,根据公司总裁谢映波先生的提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肖建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李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12月05日),担任公司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辉先生在任职副总裁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有效延续和战略目标达成,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谢映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肖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简历:

肖建民先生:出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曾任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锯切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锯切事业部总经理。

肖建民先生持有本公司794,6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建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中超过预计投资总额的资金为账户理财及利息收益。

2、相关数据尚末经审计。

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投资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平安证券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