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5-051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申丝大厦4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了本次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孟钊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伟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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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林伟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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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金维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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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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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及其全部子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至第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徐涛、徐良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5-05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与《香港商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自协议到期之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变更后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香港商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5-052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6: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林伟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金维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何君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何君骋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不具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地址及部门: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11楼上工申贝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021-68407515
传真:021-63302939
电子邮箱:600843@sgsbgroup.com、hejc@sgsbgroup.com
沈立杰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沈立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何君骋简历
何君骋,男,199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硕士学历,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上海芦鸣科技有限公司风控经理,上海小多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咨询经理,果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5月入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君骋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