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涵先生、曾光先生、周楠女士内部工作调整,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欧昌献先生、彭敏先生、刘智滔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仍为崔芳林先生。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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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赛西威、和胜股份、英集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新亚电缆、英集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智滔,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智滔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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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73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公司”)47.00%的股权以4,747.00万元转让给安徽朋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交易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广东威玛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广东威玛公司19.85%的股权,广东威玛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台山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台山市土储中心”)签订《台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台土储收回[2025]第007号),对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号、2号两宗地块实施收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与台山市土储中心签订了《台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号地块的土地收回价格为人民币9,139.5062万元。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1号地块第一期补偿款6,500万元,具体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与协调,按协议尽快推进2号地块的收储工作。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土地收储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