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5-05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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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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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5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安彩”)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人民币3亿元整。同日,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签署保证合同,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焦作安彩全部债务(人民币3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担保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焦作安彩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整,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焦作安彩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含本次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9.8亿元担保额度,包括焦作安彩3亿元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与有效期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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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即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履行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出租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9.8亿元担保额度,包括焦作安彩3亿元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8,831.14万元(含本次焦作安彩30,000万元担保额度),包括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831.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1%,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将对后续实际担保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