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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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印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曾暄列席会议;公司常务副总裁刘仁越,副总裁何小龙,副总裁、财务总监尹凌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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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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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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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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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议案1、2、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云飞、任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