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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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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3版)

本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9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发行630,252,100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国长安汽车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中国长安汽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签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9,914,086,060股,中国长安汽车直接持有公司1,410,747,155股股份,并通过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65,669,913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5.07%,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630,252,100股计算,本次发行后,中国长安汽车合计持股比例为38.95%,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长安汽车,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7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EPY98C4R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 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二手车经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中国长安汽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于2025年12月29日签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认购价款的支付、标的股份的交割、限售期、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协议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通过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通过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并同意中国长安汽车免于发出要约后,中国长安汽车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9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

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安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长安汽车股票的情形。

2.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长安汽车股票,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本次认购的长安汽车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所取得的长安汽车股份因长安汽车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3.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长安汽车的股份,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长安汽车所有,同时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9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1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9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1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4项提案需对子议案逐项表决。

第2至13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2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揭中华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70261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9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朱华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899,599,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796,137,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5.889%。其中出席现场股东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50,259,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4.125%;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4,3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5,878,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76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3,461,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6.302%。其中出席现场股东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1,316,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4.953%;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2,145,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1.349%。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第1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56,253,257股。

本次股东会第2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3,193,837,29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启光、李紫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