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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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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8,2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三、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通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通过《反舞弊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通过《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圆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事项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贺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贺娟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贺娟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其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贺娟女士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贺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圆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沈圆圆女士(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沈圆圆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55544161

传真:0731-55544101

电子邮箱:zqb@chinaemd.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沈圆圆女士简历

沈圆圆女士,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先后在公司环保分厂、质检品管部、董事会工作部工作,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工作部部长。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沈圆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该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6.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号《验证报告》。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立劲”)、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立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98,640,042.12元,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1,058,633.88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湘潭立劲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该项目由公司以增资方式投入其股东广西立劲,故在公司完成对广西立劲的增资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5年11月销户。

[注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5年11月销户。

[注3]广西立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湘潭立劲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该项目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西立劲增资后,再由广西立劲向湘潭立劲增资以实施。故在广西立劲完成对湘潭立劲的增资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5年11月销户。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募投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实施,全力推进产线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公司锰酸锂年产能达到4万吨。公司结合技术研发和客户开发进度,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动态控制,在满足当前公司生产、销售和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以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公司审慎控制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因此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计划有所放缓。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并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保障项目实施。同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025年,国内锰酸锂市场呈现稳健增长趋势。据ICC鑫椤资讯公开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锰酸锂出货量6.4万吨,同比增长6.6%。当前锰酸锂主要应用于3C数码、电动工具、两轮电动车等传统领域,其市场需求随着下游需求回暖呈现增长态势。

在电动汽车领域,锂电材料以磷酸铁锂为主流。根据国家高寒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发布的《2024-2025新能源汽车寒区质量报告》数据,目前我国南方地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达到50%以上,但北方寒冷地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仅有35%左右,黑龙江、青海等地的渗透率更低至30%以下,且以插混、增程为主。新能源汽车在北方地区渗透率不高的主要原因系低温环境会导致锂电池性能衰减,影响续航。锰酸锂作为锰基材料之一,在低温性能、安全和成本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可在多种应用场景发挥优势,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当前电池及电池材料行业技术迭代步伐加快,进一步驱动锰酸锂等锰基材料的应用边界拓宽:一方面高电压改性、复合掺杂等技术成熟,推动锰酸锂的比容量与循环性能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固态电池技术发展为锰酸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其与其他正极材料复配具有改性优化的效果,能更好的满足市场不同需求,已成为业内动力电池研发的一个突破点。具体来看,锰酸锂优异的低温性能与倍率性能,有望弥补固态电解质离子电导不足的短板,助力电池整体倍率与低温性能的优化升级;而固态电池的技术特性,又能有效改善尖晶石型锰酸锂的锰溶出现象,进一步延长电池的存储与循环寿命。2025年8月,上汽名爵MG4电动汽车正式发布,该车搭载的电池是由苏州清陶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锰基锂离子半固态电池,标志着全新锰基正极复合材料在固态领域的创新应用。

未来随着固态电池技术突破并产业化后,锰酸锂有望突破3C数码、电动工具等传统应用领域,向更广阔的电动汽车领域延伸,并在北方低温地区打开应用场景,市场需求潜力将进一步释放。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深耕锰系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多年,在长期的生产运营实践中,沉淀了深厚的技术储备与丰富的产业经验,并以此为基石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突破,搭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与高效的创新管理机制,同时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产品质量管控团队。凭借技术与管理的双重赋能,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品类齐全,一致性与稳定性强,可充分满足市场差异化的应用需求。

在核心技术层面,公司掌握锰酸锂前驱体电解二氧化锰、球形四氧化三锰的生产技术,以及液相掺杂包覆改性核心工艺。相较于传统固相掺杂包覆技术,液相工艺实现了掺杂包覆的均匀化,大幅提升改性效果,有效增强锰酸锂的容量与循环性能,为其进军低温市场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与此同时,公司一直注重与下游的联合研发,通过技术协同进一步优化锰酸锂各项性能指标,逐步构筑技术壁垒。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立劲正与部分固态电池企业就锰酸锂应用于固液混合态/固态电池领域开展上下游联合研发,已经取得一定进展,预计在2026年底或2027年初有所突破。

在供应链保障上,公司实现锰酸锂前驱体的自主研发与生产,前驱体自给自足的优势,不仅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提供稳定可靠的原料供应保障,更能有效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在市场布局方面,公司尖晶石型锰酸锂产品客户资源丰富,广泛覆盖3C数码、动力电池等领域。在稳固现有批量供货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公司积极通过送样测试、产品验证等方式拓展新客户资源,已成功深化与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两轮车领域核心客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高端消费及电动工具领域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合作广度与深度同步拓展。同时,公司锰酸锂产品在低温电动车领域应用计划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重新论证的结论

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的内外部环境分析,虽然公司所处的锰酸锂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但仍存在良好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看好锰基材料。公司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在确保募集资金投入安全性、有效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湘潭电化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湘潭电化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9次会议决议》;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立劲”)使用不超过28,2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6.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号《验证报告》。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湘潭立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1,058,633.88元。因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公司分阶段投入,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存在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湘潭立劲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额度及期限

湘潭立劲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2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金额为最大额度,公司将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合理开展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本次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湘潭立劲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及时赎回调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为控制风险,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银行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内部已建立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8,2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湘潭电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湘潭电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9次会议决议》;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鉴于原《年报披露责任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管理制度》已分别融合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故公司《年报披露责任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管理制度》至此废止。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