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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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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7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1,273,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55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4,994,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180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79,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726%。

4、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228,00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51%;反对3,260,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7%;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89%;反对3,260,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184%;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7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黄韵涛、甘毅、刘宇航、张荣武、徐胜广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轮值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轮值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7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7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30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8.56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4.00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年12月30日

转股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685号)文件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25元/股。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28.1736万份于2020年9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28.173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20.2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48.1026万份于2021年6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102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0.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6693万股。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及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27.269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9.0760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0.2172万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48.8124万份于2022年6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8124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集中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7)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0.5460万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办理完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6.552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8)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4.7386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9)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9660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60.292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10)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9.7974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6.2398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72.034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3.8786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395万股。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1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6.8239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9.349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2.461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99.2208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8.333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1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51.7093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3.6914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841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1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0.5415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216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431万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17)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减少278.8372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18)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5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2)。

(19)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4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修正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宏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6元/股向下修正为14.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2月30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3、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宏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6元/股向下修正为14.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2月30日起生效。

四、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1.66元/股,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1.19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将“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4.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2月30日起生效。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若“宏川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7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轮值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轮值总裁的议案》,依据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决议,公司现任轮值总裁黄韵涛先生当值任期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小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轮值总裁,当值期间自2026年1月1日起一年。

李小力先生担任公司轮值总裁后,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以及公司子公司相关职务等,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

黄韵涛先生将于其轮值总裁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以及公司子公司相关职务等。公司董事会对黄韵涛先生在轮值总裁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简历:

李小力 1977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师、审计师。曾主要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总所及广州分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宏川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以及宏川智慧高级副总裁等;现主要任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经理,东莞三江董事长,宏川仓储执行董事,宏元仓储执行董事,惠州宏智董事,宏川万创董事,长江石化董事等职务。

李小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5,98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小力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小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7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情况

为强化公司品牌专业形象,契合公司在智慧物流与数字化领域的战略规划,并推动公司国际市场业务拓展,公司拟对英文名称进行优化升级,具体变更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中文全称、中文简称、英文简称及证券代码均未发生变化。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1、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项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

2、变更公司英文名称;

3、公司董事会新设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同时《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同步做出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附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7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上述提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1月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卓乃建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6年1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6年1月9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