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数量:15,001,500股
发行股票价格:66.66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上市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8月11日,上市公司已收到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交易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5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5号),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5,001,500股
3、发行价格:66.66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0.00元
5、发行费用:12,904,135.42元
6、募集资金净额:987,095,854.58元
7、主承销商(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12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5年12月17日17:00,参与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均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账户,共计收到本次发行获配投资者缴纳的认购金额999,999,990.00元。2025年12月19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取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德师报(验)字(25)第00420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5年12月18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扣除承销费用和部分财务顾问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剩余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12月19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5)第00421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5年12月18日止,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减本次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904,135.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095,854.5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001,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72,094,354.5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15,001,500股,登记后股份总数152,709,710股。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主承销商意见
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2、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注册程序,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2、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3名,发行价格为66.66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15,001,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0.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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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6个月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和交易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三亚泓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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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嘉兴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厚熙泓科半导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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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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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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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金岭生生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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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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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炬信煊达(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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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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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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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UBS 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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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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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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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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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最终配售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以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中厚熙泓科半导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嘉兴厚熙宸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同一管理人嘉兴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除此之外,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37,708,210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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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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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强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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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有所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正信同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使得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由27.00%被动稀释至24.34%,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ASMPT Holding持有上市公司18.99%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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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对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及盈利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以及偿还借款。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文件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后续如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他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新增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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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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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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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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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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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