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经营质量
公司将始终聚焦轨道交通装备主业,持续巩固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通过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坚持产品轻量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不断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与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生产管理与供应链体系,深化成本精细化管控,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质量。在夯实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稳健地拓展国际业务,优化客户与市场结构,并主动将环境、社会和治理理念融入战略与运营,致力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筑牢公司价值增长的坚实基础。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构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等的研发投入力度,聚焦市场需求,专注技术攻关,加速成果转化。未来,公司将持续不断地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自主创新与研发能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维护股东利益,重视投资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继续健全科学规范、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决策与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实现企业与投资者的共赢发展。未来,公司将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分红机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水平,每年分红金额不低于当期归母净利润的30%,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共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治理体系,夯实规范运作根基
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与战略咨询作用。同时,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夯实合规经营基础。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主动回应市场关切,坚决杜绝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公开透明赢得投资者信任。
五、加强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常态化、立体化的沟通渠道。通过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并充分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司官网及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确保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畅通、有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管理人员将积极参与交流,坦诚介绍公司战略、经营情况及行业展望,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公司将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在重大决策、利润分配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积极推行股东会网络投票,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与责任担当,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传导监管要求,并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依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层级治理架构,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实施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同时,定期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专项培训,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筑牢风险防控根基。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将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实施。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 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继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腾越、尚红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