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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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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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9日,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精工”或“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提供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3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及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百达精工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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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2、债务人: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6、保证责任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在保证责任期间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在2025年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担保实际发生额在公司股东会的担保预计授权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8,493.14万元,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5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