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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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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一43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下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都波、范凯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的简称释义如下: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企业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马大道1号

注册资本:15,000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沃尔特·默特尔

经营范围:生产宝马及之诺乘用车(包括轿车、旅行车、越野乘用车/多功能运动车、多用途乘用车/运动旅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及其发动机、动力电池、零部件和配件及其生产装备;销售及租赁自己生产的产品;就其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提供备件和维修保养);汽车技术、动力电池有关的研发和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和零售二手车、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包括备件)、配件、车上用品及宝马生活方式用品;从事其自有不动产的租赁;从事乘用车及零部件和配件回收业务;从事汽车生产、销售所必需的或相关或配套的全部业务,包括:技术咨询、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技术服务、测试服务、加工服务、存货管理、发送服务、存储仓储服务、产品促销、营销、售后服务、培训服务、设备租赁和经销商网络管理。

股权结构: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拥有其25%股权,宝马(荷兰)控股公司拥有其75%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悦同时担任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与华晨宝马根据实时订单要求开展交易。

1、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宝马品牌在内的整车及配件。

2、定价依据:对于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的汽车整车及配件,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应高于任何该品牌整车及配件销售商的价格水平。

3、供货方式:供货方根据采购方的实时订单发货。

4、时间效力: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自2026年1月1日起至申华控股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于车辆购销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下属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一41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蚌埠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宣城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均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8家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4,162.896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531.3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非全资子公司由双方股东共同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蚌埠宝利丰、慈溪宝利丰、宣城宝利丰、南京宝利丰、宜兴宝利丰、东阳宝利丰及沈阳华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2025年度内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为182,600万元。(详见公司临2024一73、2025一24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了本次担保,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蚌埠宝利丰”)拟向徽商银行蚌埠光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9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56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拟向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万元,期限三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宝利丰拟向徽商银行蚌埠光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慈溪宝利丰”)拟向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慈溪宝利丰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慈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慈溪宝利丰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慈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6)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44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拟向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慈溪宝利丰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慈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慈溪宝利丰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慈溪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8)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651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36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7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于南京宝利丰另一方股东南京骏采星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816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宜兴宝利丰另一方股东宜兴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37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东阳宝利丰另一方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宝利丰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987.8961万元,期限一个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东阳宝利丰另一方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14)公司合营企业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5875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方股东沈阳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授权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总裁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在已经股东会批准的综合担保额度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注:宝马汽车金融对上述相应企业发放的融资款是在担保金额及合同期限内滚动发生,因此担保发生额高于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8家,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信用风险较低,目前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大额未决诉讼,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银行滚动放款,担保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的经营需求,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531.3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43,03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2%;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6,491.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一40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5-10号)。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林俊(项目合伙人)、燕楠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中审众环业务分工调整,现委派燕楠接替林俊作为项目合伙人并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时由孙晓平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燕楠(项目合伙人一)和孙晓平。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1、人员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平女士,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孙晓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42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披露的临2025一43号公告)

二、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披露的临2025一44号公告)

三、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披露的临2025一45号公告)

四、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与调整,拆分设立综合办公室与组织人事部。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下属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一45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均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度公司计划为10家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人民币177,500万元(含存续中的贷款担保余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531.3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非全资子公司由双方股东共同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南京宝利丰、慈溪宝利丰、蚌埠宝利丰、宣城宝利丰、宜兴宝利丰、东阳宝利丰沈阳华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内容如下。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商业汇票、贸易融资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加上公司存续中的贷款担保余额,公司2026年度综合担保计划为177,500万元。

同时,董事会批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批准对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对在2026年内及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发生的相关担保均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10家,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该10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信用风险较低,目前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大额未决诉讼,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有关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银行滚动放款,担保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的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的实际经营需求进行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计划内的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均履行反担保或共同担保流程,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531.3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43,03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2%;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6,491.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一44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不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额度(敞口)。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全票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融资对象

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二、融资金额及方式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不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额度(敞口), 具体融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融资额度内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债券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包括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授权委托

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上述融资计划,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融资额度对在2026年内及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发生的相关融资均有效。

备查文件: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