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5年度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5年度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燃能源”)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控集团”)发来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佛燃能源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的认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佛燃能源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并有利于佛燃能源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佛燃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就佛燃能源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如下:
以实施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本公司的提议,并非佛燃能源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佛燃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该提议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将就上述提议进行认真研讨,拟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佛控集团的提议,并非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具体落实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的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佛控集团出具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科技”)与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东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佛燃科技收购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智造”)100%股权,本次收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佛燃科技收购福能智造49%股权;第二阶段,自福能智造完成禅城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认可项目地块开发投资总额达25%以上的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佛燃科技向福能东方支付第二期股权受让款收购福能智造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佛燃科技完成收购福能智造49%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进展情况
近日,佛燃科技已完成收购福能智造51%股权,福能智造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佛燃科技已持有福能智造100%股权。
本次变更登记事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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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为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科技”)与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东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佛燃科技收购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智造”)100%股权。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佛燃科技为福能智造提供如下担保事项:
2022年1月18日,福能东方、福能智造、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禅城区经促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禅城张槎街道”)共同签订《〈地块开发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约定福能东方作为福能智造的连带保证担保人,在福能智造应向禅城张槎街道或其指定人支付的物业赔偿款、利息、违约金等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佛燃科技收购福能智造100%股权完成后,将履行由福能东方在《〈地块开发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中所承担的担保义务。
此外,佛燃科技、福能东方、福能智造、禅城区经促局、禅城张槎街道共同签订《〈地块开发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如佛燃科技收购福能智造100%股权完成后,将对福能智造相关事项提供担保。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佛燃科技已完成收购福能智造51%股权,福能智造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佛燃科技已持有福能智造100%股权。
鉴于佛燃科技已完成收购福能智造100%股权,根据前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佛燃科技将履行由福能东方在《〈地块开发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中所承担的对福能智造的担保义务;根据前述《〈地块开发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相关约定,佛燃科技将履行《〈地块开发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中所约定的对福能智造相关事项的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