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召开当日,公司先行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紧急召开临时董事会,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卜晓华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选举卜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华先生、陈叶凤先生、陶荣生先生,主任委员:刘华先生;
提名委员会:彭昕先生、卜晓华先生、刘华先生,主任委员:彭昕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昕先生、卜晓华先生、刘华先生,主任委员:彭昕先生;
战略委员会:卜晓华先生、周红芳女士、彭昕先生,主任委员:卜晓华先生。
上述人员中彭昕先生、陶荣生先生、刘华先生的任期与其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其他人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卜晓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周红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选举唐庆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为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现有募投项目中的“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公司于2024年12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式结项。鉴于该项目已结项,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注2:2024年12月,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原“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减少3,199.10万元。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3,199.10万元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具体投资计划待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延期主要因为宏观环境变化及下游市场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阶段性承压,新房交付量下滑、二手房交易活跃度降低,墙布行业的核心需求来源阶段性受到抑制。同时,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消费结构呈现分化特征,消费者阶段性减少或延迟家居装修的非刚需支出,墙布作为家装重要材料,市场需求增长随之放缓,市场竞争加剧。
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的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翔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相关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如下: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绣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软木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品制造;塑料品销售;玻璃纤维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制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上述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2日
至2026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5年12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