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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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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马向辉招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66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黄玉山招商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67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卢力平招商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65号)。根据上述批复,马向辉先生、黄玉山先生、卢力平先生招商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均已获得核准。

马向辉先生担任本公司股东董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至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玉山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至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卢力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12月30日起生效,至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向辉先生、黄玉山先生和卢力平先生的简历及相关信息请参阅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的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孟刚先生因任职期满,其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任期至2025年12月29日止;刘俏先生因任职期满,其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任期至2025年12月30日止。李孟刚先生、刘俏先生不会继续在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李孟刚先生、刘俏先生已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离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对李孟刚先生、刘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孙云飞先生的辞任函。孙云飞先生因年龄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孙云飞先生的辞任自2025年12月30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孙云飞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孙云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孙云飞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孙云飞先生已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崔家鲲招商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64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王兴海招商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70号)。根据上述批复,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招商银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均已获得核准。

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担任本公司行长助理的任期均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

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的简历及个人信息如下:

崔家鲲先生,1974年12月出生,本公司行长助理,南京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崔家鲲先生2000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苏州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2025年12月起任本公司行长助理。兼任本公司北京分行行长。就本公司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崔家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兴海先生,1976年11月出生,本公司行长助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王兴海先生1999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总行机构客户部兼养老金金融部总经理,深圳分行副行长、行长,2025年12月起任本公司行长助理。兼任本公司深圳分行行长。就本公司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王兴海先生持有本公司175,000股A股。

除上文所述外,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无任何关系。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期,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均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