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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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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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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上述数据的尾差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本次回购减资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根据山东中评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16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齐鲁科力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2,687.33万元,评估值为96,166.7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6,498.47万元,评估值为16,498.4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6,188.86万元,评估值为79,668.23万元。力泰投资持有齐鲁科力股权对应评估值为7,738.82万元。本次回购减资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回购减资金额为5,241.75万元。本次回购减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回购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齐鲁科力的股权比例将提升至88.3929%,齐鲁科力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或齐鲁科力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对齐鲁科力的决策效率和治理能力,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更好地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本次减资事项尚需履行齐鲁科力债权人通知程序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结构调整情况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施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理顺管理关系,提高运营效率,将全资子公司齐翔腾达供应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香港”)以股东决定的方式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股权结构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股权结构调整相关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齐翔腾达供应链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张一菲

注册资本:10000美元

注册地: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ZJ300,12楼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6日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零售,大宗商品贸易,国际贸易业务

因供应链香港业务已全部停止无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持有供应链香港100%股权。

供应链香港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转让限制,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或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可能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供应链香港未曾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调整前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调整前股权结构图:

(2)调整后股权结构图:

四、本次股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内部架构调整,有利于 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优化资产配置,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未发生实质变化,不涉及新增资产及业务扩张。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在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天恒”)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公司拟变更北京中天恒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中天恒和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12号D座0449号中国 (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志新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43人(截至2025年11月2日合伙人数量为4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23人(截至2025年11月2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4人)。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2,893.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728.7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65.00万元。2024年北京中天恒承担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为126.00万元,本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北京中天恒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437.01万元,2025年9月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中天恒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0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中天恒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赵志新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03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4年,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6年,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维严女士,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5年,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中天恒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及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投入的工作时间及相应的收费率等因素确定。拟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为15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北京中天恒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和北京中天恒进行了沟通,中兴财光华与北京中天恒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中兴财光华与北京中天恒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庆文先生、朱辉女士、孙清涛先生回避表决。

山能财司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兖矿能源同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能财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前次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山能财司于2025年6月30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山能财司存款余额未超过20,000万元,未超过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上限。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山东能源大厦10层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李士鹏

5、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08978789X0

7、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8、主要股东:

9、履约能力分析

山能财司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山能财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能财司资产总额4,101,110.49万元,负债总额 2,932,879.8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68,230.6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113,284.02万元,净利润43,368.23万元;2024年底吸收存款余额2,912,824.10 万元,贷款余额2,686,195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山能财司资产总额5,039,864.63万元,负债总额3,832,601.3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207,263.24万元;2025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5,817.59万元,净利润39,032.54万元;2025年11月末吸收存款余额3,819,442.65万元,贷款余额2,646,12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山能财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已于2025年6月30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原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协议中约定的部分服务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为此,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修改内容

对原协议“二、金融服务内容及交易限额”作如下修改:

(一)存款服务:

变更前: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变更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修改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二、协议其他条款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及约定均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成立与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对山能财司的风险评估情况

山能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山能财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局等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山能财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山能财司与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山能财司存款余额未超过20,000万元,协定存款利率为1.35%;贷款余额为0元;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费用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复印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5日8: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

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车俊侠

邮编:255400

2、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8”

2、投票简称:“齐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注:(1)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通过融资融券持有本公司股票,需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营业部对本次股东会授权方可参与现场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