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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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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109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4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任松先生、张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补选沈新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杰、巫昊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