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2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考核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确认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确定具体薪酬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蒋海英女士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临2025-07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74)。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3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且预披露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出售不超过350万股弘业期货(股票代码001236)A股股票。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且预披露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出售不超过350万股弘业期货(股票代码001236)A股股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根据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股票的来源

本公司所持弘业期货股票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的股份。目前,公司所持弘业期货股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所持弘业期货股票的账面价值为27,398.37万元。

三、本次交易安排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回笼资金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展。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最终财务影响要根据二级市场实际减持情况确定。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4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除前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9日一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一5: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68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曹橙、钱宇豪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