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5-073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生效。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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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6元/股条件下,分别按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6亿元(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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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公司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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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8,054,577,455.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91,520,558.58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6亿元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分别为7.45%、10.54%,占比较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综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本次回购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问询,公司董事长黎汝雄先生于2025年11月3日及2025年11月4日通过沪港通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100,500股。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拟自2025年9月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截止目前合计增持股份22,723,779股,已实施完毕原定的增持计划。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资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527,000股。除上述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第一大股东火炬集团、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公资集团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情形。
公司董事长、第一大股东火炬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公资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均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第一大股东火炬集团已按原定的增持计划完成增持之外,其他主体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7、授权董事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依据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法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等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具体处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
和信息披露程序。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5-071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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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晖投资)、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等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中山火炬盈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暂定名:中山火炬华盈鼎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火炬盈康、投资基金、本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4月15日及2025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中炬高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合伙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近期与火炬电子产业基金、鼎晖投资签署了《中山火炬盈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火炬盈康基金的合伙结构及投决机制确定如下:
1.火炬电子产业基金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鼎晖投资为特殊有限合伙人,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 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其中火炬电子产业基金委派4名,公司委派2名。
合伙协议的其他主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基金设立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火炬盈康已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及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
(1)名称:中山火炬盈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健康路1号十三楼13-090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K2P2E30Q
(4)出资额: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
(5)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基金备案信息:
(1)备案编码:SBMW78
(2)基金名称:中山火炬盈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三、风险提示
1. 投资基金尚处于对外募集阶段,实际募集规模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 投资基金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投资基金运营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以公司出资额为限;
4.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5-074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注销股票的原因: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离职(含已离职或即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拟回购注销的股票性质及数量: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43,932股;
● 上述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8,509,228股变更为778,065,296股。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含已离职和即将离职),4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2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43,9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炬高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炬高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独立董事甘耀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披露了《中炬高新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8)。
4、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炬高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炬高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5、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中炬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中炬高新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中炬高新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炬高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23.4422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55人,并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7、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议案》《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3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4,231,166股。公司并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2025年6月10日披露的《中炬高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8、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81,97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2025年11月6日披露的《中炬高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调整
(一)公司部分激励股份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第(一)款第7点、第8点的规定:“(一)本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7、激励对象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等情形;8、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含已离职或即将离职),4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上述8人所持激励股份总计409,444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执行。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第(三)款第3点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激励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3、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上述2人所持激励股份总计34,488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13.79元/股执行。
(二)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之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四)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基于上述第二条第(一)点所涉股权激励对象持有回购标的期间,已获得了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0.42元/股,上述执行的回购价格均须再扣减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0.42元/股。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43,9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8人总计409,444股的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扣减0.42元/股执行、其中2人总计34,488股的回购价格按13.37元/股执行)。
三、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8,509,228股变更为778,065,296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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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5-072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黎汝雄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3.1 关于修订中炬高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具体细则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本次修订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原2021年8月修订的中炬高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所包含的《董事会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及2009年4月修订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正式废止。
3.2 关于修订《中炬高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3.3 关于修订《中炬高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3.4 关于修订《中炬高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四、《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定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中炬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5-07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9日
至2026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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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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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办理登记手续。具体资料如下:
(1)法人股东需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811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
4、邮箱:zqb@jonjee.com
5、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811
邮编:528437
邮箱:zqb@jonjee.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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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