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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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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5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8.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8.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为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由18,650.35万元调整至12,856.75万元,调减金额为5,784.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括“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其中“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含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尾款(含质保金)等。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预计金额,计算公式为: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利息及理财收益净值。其中“利息及理财收益净值”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减去手续费后的净值。

4、上述数据截至2025年12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5、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秉持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推进资金使用。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加强成本管控、强化资源统筹与配置,公司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此外,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依法依规开展了现金管理,并获得相应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亦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上述收益按规定计入募集资金专户,亦为资金节余的因素之一。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资金运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550.5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预计为5,784.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该部分资金系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调减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对其做出合理规划与使用,具体用途可包括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及补充运营资金等,以更好地匹配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经营需求。有关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在资金全部划转前,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募集资金专户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适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5G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AI与IIoT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50.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国元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6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工大高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魏臻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律师:王飞、方俊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