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变更为平安兴诚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修改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10日证监许可[2020]2177号文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根据《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在目标日期2025年12月31日次日(即2026年1月1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2026年1月1日起将不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和开放持有期,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平安兴诚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的变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2026年1月1日起将不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和开放持有期,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平安兴诚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由上述情形导致本基金运作方式转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一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一年持有期限制。
自变更为“平安兴诚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日起,本基金的类别为普通的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将不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和开放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每个开放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和操作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比例、投资比例限制等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的转型与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的约定相应变更。变更后,本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赎回费率、收益分配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条款等保持不变,申购费率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变更。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更名及上述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变更为平安兴诚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安排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变更前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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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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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6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