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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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清轩”)的全球发售。林清轩本次全球发售的联席保荐人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本次全球发售的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资本市场中介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次全球发售的每股发售价为77.77港元,由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与林清轩于定价日通过协议厘定。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林清轩本次全球发售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华夏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③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④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