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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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鑫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上述调整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6年

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方便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决定对下述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暂停时间安排

重要提示: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

4、如本公司新增合同约定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的基金,则可不再另行公告。

5、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