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福然德
股票代码:605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南区曹娥江路16号1幢1楼119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南区曹娥江路16号1幢1楼11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崔建华
住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东楼10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崔建兵
住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西楼10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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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报告书中涉及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数量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2025年12月2日的合计持股数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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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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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比例及合计比例若与直接计算的比例存在差异,系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所致。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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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崔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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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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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系兄弟关系,崔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崔建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崔建华与崔建兵合计持股100%的上海人科投资有限公司系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崔建华、崔建兵实际控制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将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建华和崔建兵视为一致行动人。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福然德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因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拟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856,5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928,2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拟合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784,870股,拟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45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0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以及尚未实施完毕的前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3,510,000股,持股比例57.5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056,100股,持股比例5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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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为截至2025年12月2日的持股数量,具体内容参看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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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比例若与直接计算的比例存在差异,系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为截至2025年12月2日的合计持股数量,具体内容参看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人科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崔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崔建兵
签署日期:2025年12 月3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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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人科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崔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崔建兵
签署日期:2025年12 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62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5%刻度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科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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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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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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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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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5%刻度的基本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科合伙”)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和5%刻度的告知函》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人科合伙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5.52%;本次权益变动后,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5.00%。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人科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5.52%减少至55.00%,权益变动同时触及1%及 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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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比例及合计比例若与直接计算的比例存在差异,系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