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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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基金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基金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基金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按照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等)、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如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及/或理财、基金产品进行购买,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开展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的现金流及货币资金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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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也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等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背景下,为保证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外汇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及主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外币。
交易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执行不到位或操作人员失误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三美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完善内控操作流程,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流程,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3、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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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具有商业必要性、合理性,且以市场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控制在合理范围,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2025年度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基础确定的,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额度及实际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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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实际交易金额以公司年报披露为准。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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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其分母为2025年1-11月公司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总金额;
2、表格中的小计与小项加和尾数若存在差异的,系因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新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5593958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法祥
注册资本:2,755.102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青年路188号,218号AHF车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森田新材料51%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淇翔担任其董事。
森田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森田新材料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浙江武义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704549261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涛鹏
注册资本:20,11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9月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武义县熟溪街道冷水坑村(莲塘口自然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荣达及胡荣达之子胡涛鹏分别持有其51%、49%股权,胡荣达担任其董事,胡涛鹏担任其经理。
三联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三联实业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清流县金山萤石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萤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3705368251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亮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
经营范围:萤石开采、加工、浮选、销售(凭采矿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荣达之子胡涛鹏持有其55%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林卫之父林天平持有其30%股权。
金山萤石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金山萤石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锂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MA2HR5F7X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康富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5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胡处工业区新材料产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盛美锂电49%股权,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淇翔担任其董事。
盛美锂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盛美锂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森田新材料主要采购AHF(无水氟化氢),向三联实业、金山萤石采购萤石粉;向森田新材料销售AHF、硫酸、生产用五金配件等设备耗材、蒸汽、电力,并提供工厂管理、污水处理等综合服务,向盛美锂电销售AHF、蒸汽、工业用水、电力、部分工程建设辅料、设备,提供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向三联实业销售盐酸、电力等商品。
上述关联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生产AHF、氟制冷剂、氟发泡剂,其中AHF是生产氟制冷剂、氟发泡剂的主要原材料,并可单独对外销售。森田新材料主要生产AHF,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森田新材料的AHF与公司AHF、氢氟酸业务互补,在一方遇到AHF生产线停车检修等状况时,为保证公司下游氟制冷剂、氟发泡剂生产的连续性以及一方AHF订单量较大时能及时向客户交货,可向对方采购AHF,且质量、数量均有保证。森田新材料与公司位于同一园区,其人员有限,场地较小,由公司统一提供生产用热和工厂管理、污水处理等综合服务,并委托公司为其采购硫酸、生产用五金配件等设备耗材,以节省相关成本。
萤石粉是公司生产AHF的重要原材料,三联实业所在地浙江省武义县、金山萤石所在地福建省清流县是国内高品质萤石矿所在地,产能稳定,且企业位置分别靠近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三联实业、金山萤石采购萤石粉,可节约运输成本,获得及时、稳定、高质量的原材料供应,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连续性和产品质量要求。
盛美锂电的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为公司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盛美锂电开展的合作项目,需要合作双方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共同支持;同时,公司具有丰富的氟化工产业项目建设经验,并为公司自身的建设项目储备了部分辅料、设备等。公司可以根据盛美锂电的发展情况,向盛美锂电销售部分工程建设辅料、设备、提供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公司向盛美锂电销售AHF、蒸汽、工业用水、电力等用于生产。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副产品盐酸,需要处理,同时三联实业需要少量盐酸用于环保处理,公司向其销售盐酸,可降低公司盐酸处理成本和运输成本。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具有商业必要性、合理性,且以市场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控制在合理范围,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
具体业务的品种、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如需)、实施时间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且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等对资金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授信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和并表子公司之间循环、调剂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