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16,837.75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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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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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54.18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82.97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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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0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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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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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期通过系统优化工艺路线、深入开展方案论证与设计、精准实施设备选型等关键举措,为项目高效推进奠定基础。在设备管理环节,公司聚焦全生命周期效率提升,对需定制的设备,从设计源头即介入优化,并贯穿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的全流程。因部分设备采用全新技术路线,技术适配及调试的专业性、复杂度较高,调试优化周期有所延长,暂未达到验收标准。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投产后的长期稳定运营与综合效益,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2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金书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越南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SHEMAR POWER PTE. LTD.在越南投资设立神马电力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其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神马电力越南电网新材料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变电设备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等相关产品。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1.22亿元人民币,除用于实缴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外,还将用于厂房/土地租赁,设备投资及配套设施购建等。二期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中文名称:神马电力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2、英文名称:Shemar Power Vietnam Co., Ltd.
3、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44.18万元)
本次投资总额1.22亿元人民币中,除用于实缴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外,还将用于厂房/土地租赁,设备投资及配套设施购建等
4、设立地点:越南
5、主营业务:变电设备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6、股权结构:SHEMAR POWER PTE. LTD.(公司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或自筹资金
8、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以上公司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投资总额含本数或等额其他币种,最终投资总额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境外公司的具体设立地点,厂房/土地租赁,设备投资及配套设施购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投入金额及投入进度,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相关备案手续等为实施本次投资所需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设越南公司投资建设神马电力越南电网新材料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当值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鑫鑫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鑫鑫先生为当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当值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当值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越南公司投资
建设神马电力越南电网新材料产品
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1、神马电力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越南公司”)
2、神马电力越南电网新材料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1.22亿元人民币,除用于实缴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外,还将用于厂房/土地租赁,设备投资及配套设施购建等。二期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金额含本数或等额其他币种,最终投资总额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越南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经过境外投资主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国外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3、越南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完善海外产业供应链体系,深化国际市场布局,强化与全球知名客户的深度合作并提升客户黏性,公司拟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SHEMAR POWER PTE. LTD.在越南投资设立神马电力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并由其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神马电力越南电网新材料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变电设备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等相关产品。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1.22亿元人民币,除用于实缴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外,还将用于厂房/土地租赁,设备投资及配套设施购建等。二期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越南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境外公司的具体设立地点,厂房/土地租赁,设备投资及配套设施购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投入金额及投入进度,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相关备案手续等为实施本次投资所需的其他一切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经过境外投资主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神马电力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1、中文名称:神马电力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2、英文名称:Shemar Power Vietnam Co., Ltd.
3、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44.18万元)
本次投资总额1.22亿元人民币中,除用于实缴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外,还将用于厂房/土地租赁,设备投资及配套设施购建等
4、设立地点:越南
5、主营业务:变电设备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6、股权结构:SHEMAR POWER PTE. LTD.(公司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或自筹资金
8、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以上公司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投资总额含本数或等额其他币种,最终投资总额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为准。
(二)神马电力越南电网新材料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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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拟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SHEMAR POWER PTE. LTD.在越南投资设立神马电力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本项目。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是针对欧美等海外市场推进变电设备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等相关产品海外产能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战略,有利于借助越南的区位和发展优势,灵活应对宏观环境及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推动公司产能优化、客户服务升级与海外市场拓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水平,对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越南公司并建设越南生产基地,是针对欧美等海外市场推进变电设备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等相关产品海外产能布局的重要举措。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借助越南的区位和发展优势,更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切实满足海外客户对供应链安全保障的更高需求,增强公司在关税调整及贸易壁垒风险下的应对能力,助力公司进一步抢占海外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灵活应对宏观环境及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推动公司产能优化、客户服务升级与海外市场拓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水平,对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国外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
3、越南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其他对外投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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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目前,相关审批手续尚在办理中,注册资金尚未实缴。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值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公司全球化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高效、高质量经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文斌先生、张鑫鑫先生、吴晶女士为公司轮值总经理,三人作为轮值小组成员通过集体决策机制共同履行总经理职责。首任当值总经理为张文斌先生,当值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暨聘任轮值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2)。
张文斌先生本轮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当值总经理职务,仍然作为轮值小组成员、担任公司轮值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当值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鑫鑫先生为公司当值总经理(简历附后),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当值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简历:
张鑫鑫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重庆大学,获电气工程学士学位,以及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自2008年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历任公司技术工程师、产品经理、市场部经理、国际销售部经理、电站绝缘子事业部副总经理、产品经营中心副总监、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轮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鑫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3,145股、持有公司期权63.44万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票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