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综合授信及项目履约担保总额合计为32.94亿元,其中项目履约担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2025年12月30日汇率1美元兑换7.0348元人民币计算,下同。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滨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3.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9日
至2026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6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永林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9991
传真:022-6629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下同)。
● 基准股本:本次特别分红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 动态调整机制:如在公告披露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另行披露。
一、特别分红方案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政策精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特制定本次特别分红方案。
本方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及长期发展战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拟定,旨在积极回馈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并传递公司管理层对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81,719,27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348,000股,拟派发股本为277,371,2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68,563.85元。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安排。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特别分红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及2025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特别分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特别分红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综合制定,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构成重大影响。本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5年度,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项举措均按计划有效推进,形成了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订单交付双优,主业增长根基稳固
2025年度,公司在“四个一流”战略指引下,紧抓全球FPSO需求爆发的市场机遇,成功斩获苏里南以及圭亚那等地区大额FPSO合同订单,累计新签订单初始预估合同额区间达21-27亿元。其中,苏里南FPSO项目是该地区实施的首个FPSO项目,圭亚那FPSO项目合同金额创公司单条FPSO上部模块合同历史新高,以上订单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在南美高端海工市场的进一步拓展。订单执行层面,公司凭借优异的生产运营体系和严格的安全质量管控,实现UARU FPSO等重点项目优于合同计划交付,超进度完成阶段性目标,赢得客户高度认可。基于在手项目的高水平执行,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大幅跃升,年内单季度毛利率创下阶段性新高,经营效益呈现质的提升。同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积极加大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力度,深度践行“绿色工厂”发展理念,将环保要求贯穿生产全流程,充分彰显了环保B级企业的责任担当与发展方向。
二、改革先行示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在监管层倡导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背景下,公司准确把握《公司法》等法规修订的监管导向,积极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发展机遇,以“四个一流”战略为引领,结合海工行业业务特点及自身发展需求,率先启动系统性治理调整,成为交易所配套细则出台后首批完成监事会改革的上市公司。本次改革取消监事会设置,将其核心职权全面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凭借成员专业优势与独立地位,实现监督精准性与效率的双重提升。此次改革既精简治理层级、降低沟通成本,更以专业化监督为公司稳健运营筑牢防线,也为资本市场相关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三、分红机制稳定,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公司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自上市以来已形成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年内,公司延续该传统连续第9年实施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公司分红总金额超4.15亿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超50%,切实将经营成果与股东共享。公司坚守价值投资导向,契合市场对长期稳健回报的预期,在年度现金分红的基础上,首次推出特别现金分红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专户)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这一创新举措进一步强化了股东回报机制,彰显了公司与股东长期共赢的发展理念。本次分红将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除现金分红外,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于2025年初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本期计划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434.80万股,金额超4,700万元,通过市场化手段维护市值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构建起“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双重回报体系,实现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
四、沟通渠道通畅,信息披露获权威认可
公司构建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全方位、立体化的投资者交流体系。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作为核心准则,严格遵循监管规则,确保披露信息逻辑清晰、数据翔实,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此基础上借助上证E互动、上证路演中心及“博迈科视界”新媒体矩阵等多元渠道,实现投资者沟通常态化。公司已连续保持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全覆盖、投资者提问100%回复率等优异记录,2025年度公司新媒体账号累计播放量超65万次。凭借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斩获中证报金牛奖“金信披奖”,并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两项大奖,信披质量与投关工作获资本市场权威机构肯定。
五、公益坚守初心,企业担当彰显温度
公司将社会责任融入发展战略,在捐资助学领域持续深耕,自2014年起连续12年开展“富顺捐资助学活动”。2025年度,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彭文成与独立董事彭元正亲赴捐赠现场,共同为受助学生颁发助学金和奖状,传递企业“心系教育、反哺社会”的理念。12年间,公司通过“博迈科富顺奖助学金”累积捐助金额225万元,捐助学生390人。2024年度,公司参与开展“美丽校园共同缔造”项目,着力解决教育基础设施攻坚难题,通过滨海新区慈善协会捐赠330万元,用于八所学校宿舍提升改造工程。2025年度,公司在“美丽校园共同缔造”暨操场竣工落成仪式上,再度通过滨海新区慈善协会捐赠300万元,专项注入“滨海新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基金”,用于9所学校的操场改造工程。公司长期坚持履行社会责任,相关公益项目已持续开展12年,形成了稳定的公益投入机制,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六、压实独董责任,勤勉履职筑牢监督防线
在上市公司治理持续优化的宏观背景下,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充分发挥其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2025年度,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等重大议案审慎把关、依法表决,为公司合规决策提供坚实保障。结合公司监事会改革部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核心职权,且委员会委员均为独立董事,依托其专业背景与独立地位,实现监督效能与决策效率的双重提升。在实际履职中,独立董事聚焦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关键领域,通过参与业务过程监督、与审计机构深度沟通、回应中小股东诉求等具体举措,强化全流程监督与风险预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营与高质量发展筑牢监督屏障。
七、其他事宜
博迈科“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工作均按计划顺利推进。未来,公司将持续评估方案的进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举措,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通过优良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切实回馈投资者,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制定了特别分红方案,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项举措均按计划有效推进,形成了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召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于202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滨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7.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博迈科与中国银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二)天津博迈科与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为公司向银行申请7.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