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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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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0591民初3080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800万元,并支付以10800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晓对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因判决已生效,但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0591执1109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

孙洁晓先生于近日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请求依法抵销债务以冲减(2025)苏0591执11096号案件执行款的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同步向公司送达,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与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本人执行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25)苏0591执11096号(以下简称“本案”)。

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人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取得了对春兴精工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公司的债权,旨在通过债务抵销方式清偿本案部分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与苏州振金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受让其对春兴精工享有的货款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4,206,992.17元。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不得再向春兴精工主张该笔债权。

2.本人与镇江市华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受让其对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春兴精工(麻城)有限公司(均为春兴精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享有的货款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7,030,924.34元。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不得再向上述公司主张该笔债权。

以上债权合计人民币31,237,916.51元。本人已受让前述债权,故本人有权向春兴精工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追偿所涉债权人民币31,237,916.51元。

本人特此声明:本人与上述两家债权转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为便于执行,现正式向贵院申请:

请求贵院依法确认上述债务抵销事宜,核准以本人对春兴精工集团内公司享有的上述债权人民币31,237,916.51元,等额抵销本人在本案中对申请执行人春兴精工所负的债务。抵销后,恳请贵院据此核减本案的执行标的额。

本申请已同步送达申请执行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一)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11月2日、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2024-019、2024-064、2024-102、2025-015),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93),于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目前处于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孙洁晓先生近日向法院提交了债务抵销申请,该申请事项属于其单方提出的旨在部分清偿执行债务的方案,其法律效力尚待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债务抵销需同时满足法定条件,且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及抵销权相对方,将依法对孙洁晓先生所主张的受让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已届清偿期以及是否具备抵销条件等进行独立、审慎的核查。

该抵销事宜最终能否成立,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抵销申请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抵销最终经法定程序确认有效,将相应核减本案执行标的金额;若无法确认,则不影响本案原有的执行权利。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请求依法抵销债务以冲减(2025)苏0591执11096号案件执行款的申请书》;

2、《债务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15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繁”)为前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同意公司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昌电子”)提供不超过1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为金寨春兴在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1000万元借款向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公司及金寨春兴为孙公司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春兴”)在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借款向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金寨春兴在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农商行”)的2300万元借款向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利达”)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

1、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注:①上述担保均在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②上表中的担保期系担保事项中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

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后,公司、金寨春兴与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合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就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600万元借款办理续贷,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金寨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金寨春兴为前述担保事项,分别向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及机械设备抵押反担保措施。公司对安徽金园的担保系因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形成,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2025年10月31日,公司与安徽利达签署了《信用反担保合同》,安徽利达为公司之子公司金寨春兴在安徽金寨农商行2,3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安徽利达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安徽利达代金寨春兴向金寨农商行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三年。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利达提供的反担保,系安徽利达为金寨春兴的融资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金寨春兴,有利于金寨春兴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徐进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家寨路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银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镀加工;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珠宝首饰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吴永忠

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陵东路120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不涉及国家限制类产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名称: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7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模具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名称: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董朗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以南、环城大道以东机加装试联合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车制造;电车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宣城春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名称: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2日

法定代表人:鲁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5-5号1幢

经营范围:精密部件、通讯系统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铸件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名称: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石萍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诚信路2号福昌产业园办公楼112

经营范围:工业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业服务评估;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产品、塑胶制品、五金、模具的开发和生产、销售(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直接持有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安徽金园及安徽利达提供反担保系分别因子公司金寨春兴的融资所需,有利于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担保对象虽为其他方,但担保实质是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担保的实际债务人分别为金寨春兴,整体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40,56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58.59%,占总资产的89.90%。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30,681.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3.13%,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5,435.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6.67%;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7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28,53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78%。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控股子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84,096万元(系表外担保)。鼎盛投资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